为了切实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特现制定如下评比制度。
一、“卫生”流动红旗
1、要求:
(1)、教室卫生: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桌凳摆放整齐,无灰尘,卫生工具摆放整齐、规范,讲桌、黑板前无粉笔沫,墙壁、天花板上无灰尘。
(2)、环境卫生:坚持做好“一扫三捡”,做好卫生大扫除,无死角,随时拾捡卫生区域杂物,确保保洁区干净。
(3)、个人卫生:勤洗手、脸、头,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衣着整洁,精神面貌好。
2.检查评比:一日三次,值周组检查评分(综合教师检查和学生检查分),分段评出优胜班级,颁发“卫生”流动红旗。
二、“纪律”流动红旗。
1.要求:佩带好少先队标志,班级学生不在校内吃零食,无打人、骂人现象,不乱扔杂物乱吐口水,衣着整洁,不在楼道、教室内追逐打闹,“三操”表现良好。
2. 检查评比:一日三次,值周组检查评分(综合教师检查和学生检查分),分段评出优胜班级,颁发“纪律”流动红旗。
三、“学习”流动红旗。
1、要求:早读时能积极主动的学习,秩序良好;常规教学活动表现良好;学生的学习态度良好。
2. 检查评比:一日三次,值周组检查评分(综合教师检查和学生检查分),分段评出优胜班级,颁发“学习”流动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