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教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并严格执行图书阅览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管理好教师、学生所用图书及教育、教学参考资料,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应有的作用。
2、及时做好图书、报纸、杂志的订阅、收发工作。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编目、上架等项工作,建立和健全阅览、借阅、使用的制度。
3、负责图书阅览室的环境布置及清洁工作。
4、对违反纪律,损坏图书资料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5、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图书管理和使用的业务水平。定期向教务处汇报图书借阅情况,并积极的提出有关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