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青海省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较2015年提高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_)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心从西宁、海东两市向全省拓展,相继出台实施《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专项工作方案。
同时,在持续加强资金支持推进治污基础上,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实现有效治污,以控制颗粒物为重点,以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为手段,全面推进城市建筑施工地标准化管理,道路规范化清扫洒水,裸露地遮盖绿化等抑尘措施,大力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车用油品升级改造及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物深度治理等,并指导西宁市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内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场地扬尘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指导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正式启动空气质量第三方咨询管控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截至目前,青海省重点区域已建成投运微型空气自动站84台/套、建筑工地智慧化监测监管设施100台/套,实现了空气质量网格化实时监测监控,西宁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由2013年的%提高到80%,海东市由零提高到71%。
青海省累计淘汰燃煤锅炉3449蒸吨、黄标车及老旧车万余辆,所有在营加油站、汽油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安装完成率达100%,并组织实施了100个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完成262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